安全牌板版制度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有效规范安全牌板的管理,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牌板的利用率,保证安全管理牌板按标准完好的使用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管理职责
第二条 安全副总负责矿井牌板计划的审批、安全科科长负责委外制作、安全科负责发放、监督等日常管理。
第三条 各单位自行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各类安全标识、标牌的增补、更新、管理等。
第四条 各部门应设专人管理,负责对本部门辖区范围内牌板的申报、领用、维护工作。